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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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署名权是否变更?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专利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但专利转让仅涉及专利权本身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并不影响到专利文献中对于发明人身份的认可与记载在专利权被转让之后,该专利原始发明人在相关专利文档中的署名不会因此改变或取消;新获得专利权的一方无权要求修改已有的发明人信息或将自己列为新的发明人之一(除非其确实参与了发明创造过程并符合成为共同发明人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转让合同中需明确哪些条款?
在专利转让合同中,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且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明确以下关键条款:
1.双方基本信息:包括转让方(专利权人)和受让方的名称、地址等。
2.专利详情:具体描述被转让专利的名称、类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信息。
3.转让范围:清晰界定是全部权利还是部分权利的转让;如果是部分转让,则需详细说明哪些权利被保留。
4.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明确约定转让费用总额、付款时间点以及具体的支付手段。
5.过渡期安排:对于正在审查中的专利申请,可能涉及到的技术支持或协助义务。
6. 保密协议:针对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及相关商业秘密,设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7. 违约责任:规定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责任形式及其计算方法。
8. 争议解决机制:选择适用的法律体系以及争议发生时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如诉讼或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专利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发明人原有的署名权,即无论专利权如何流转,原发明人都将继续享有在专利文件中被标明为发明人的权利。